关于举办平顶山学院第十三届“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和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提高我校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和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经研究,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决定联合举办平顶山学院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分组
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交流: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具体分组以省级竞赛和国家级竞赛通知为准)
二、参赛资格
2026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项目申报
1.参赛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 (特等奖)、银奖 (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参赛形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各学院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原则上终审决赛阶段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添加。
3.项目要求。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农科部门或者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必须有省级及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种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必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设计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必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7)对于涉及已工商注册的项目,报名时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校挑战杯竞赛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查参赛资格,协商评议评审规则和决定竞赛活动的相关事项;校挑战杯竞赛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学院要成立由党政领导、分团委书记和相关教研室主任组成的学院竞赛指导委员会,在校挑战杯竞赛指导委员会组织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竞赛的动员、作品申报和初评工作。
五、评审方式
成立校、院两级竞赛指导委员会,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标准,由各学院竞赛指导委员会负责初评,初评通过的作品再提交到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预审和终审。
六、时间安排
(一)立项培育阶段(2026年1月—2026年2月)
各学院团委进行广泛动员,并通过线上线下指导、选拔等方式,将潜力大、基础好的项目挖掘出来,进行院级立项培育,帮助项目团队选配指导教师,进行全程指导。
(二)学院竞赛阶段(2026年3月12日前)
各学院、书院组织开展院级竞赛,参赛项目要进行书面评审和展示答辩,择优推荐进入校级竞赛,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创业计划竞赛项目书及相关参赛材料电子档至校团委邮箱(pdsxyxtw@163.com),纸质档至校团委L605办公室。
(三)报送复审阶段(2026年3月13日—3月27日)
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进入校级复赛。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6年4月2日)
校团委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采取PPT展示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团队展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答辩环节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七、评审奖励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注:以上时间安排将会根据全国、全省相关赛事通知进行调整,届时将公布在校团委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