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平顶山学院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6〕61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落地见效,搭建面向全体大学生的美育展示交流平台,特举办主题为“唱响青春,声动中原”平顶山学院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
一、指导思想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把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音乐学院。
三、参赛对象
活动面向全校在读本科生、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开展。
四、形式与要求
( 一)大赛形式
校园歌手大赛分为独唱、重唱(2人)、组合(3-6人)三类。
(二)唱法及作品要求
鼓励流行唱法参赛,同时兼容美声、民族唱法等各类演唱形式(每首作品时长≤5分钟)。
五、活动安排
(一)初赛(二级学院选拔)
比赛以各院系(见附件1)为单位,由学院团委组织开展选拔活动。各院系于2026年3月19日(周四18:00)前,将参加复赛的选手报名表(见附2)交至图书馆613办公室。
(二)复赛(校级选拔)
复赛由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评选20名(组)选手参加总决赛。
时间:2026年3月20日(周五19:00)
地点:音乐学院音乐厅
(三)总决赛(校级展演)
校园歌手大赛总决赛由复赛推荐的优秀选手参加现场总决赛。
时间:2026年3月22日(周日15:00)
地点:学校中心会议室
比赛要求:入围决赛的选手演唱自选曲目(每首作品时长≤5分钟,复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鼓励原创或改编作品)。
六、评奖办法
总决赛设十佳校园歌手奖(10名)、优秀校园歌手奖(5名)、最具潜质校园歌手奖(5名)。根据总决赛得分情况,前3名上报河南省校园歌手大赛。